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文件指明了碳达峰碳中和背景
下,我国能源消费侧低碳转型的新趋势、新方向、新模式,为我国加快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指明了方向。
能源供需结合的新趋势新特点更加突出
长期以来,全球能源供应侧和消费侧一直处于各自较为独立的话语体系。能源供应侧主要是煤炭企业、油气企业、可再生能源企业,关注能源开采、运输、加工转
换、配送等环节;能源消费侧主要是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物业公司、交通运输企业、公共机构等,主要关注工业生产、城乡建设和居民福祉提升。随着全球绿色低
碳科技创新加快,以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分布式能源发展日新月异,能源供需一体化已成为未来能源变革的新趋势。
《意见》从多个方面体现了碳达峰碳中和新形势下,能源供需两侧融合的新特点。在基本原则中,《意见》提出要
“
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
,强调统筹能源供需两侧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全局最优。在谋篇布局上,《意见》将
“绿色能源消费
”
作为十大重点任务之一加以强调,体现了推动生产侧与消
费侧同步发力、上下游联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思路。《意见》在编制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征求了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国管局等能源消
费侧主管部门的意见,除了加强节能、大幅度提高能效以外,提出了在能源消费侧
“
多用绿能
”
、探索
“
供需互动
”
的新方向。
推动消费侧
“
多用绿能
”
的新方向新方式更加明确
我国二氧化碳排放主要集中在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和废弃物处理三个领域,能源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社会二氧化碳排放的
87%
左右,而能源活动排放的二氧
化碳中有
55%
来自于能源消费侧。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实现自身的绿色低碳发展,必须要在高效利用能源的基础上,更多地使用低碳零碳能源,才能实现自身碳排放的大
幅下降。
《意见》分别针对工业领域、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机构领域,指明了更多使用绿色能源的新方式。在工业领域,《意见》提出
“
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
区和企业,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
”“
鼓励
......
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
电,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
”“
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
”
。在建筑领域,《意
见》提出
“
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
”
。在交通运输领域,《意见》
提出
“
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
LNG
)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
”
,支持
“
交通
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
”
,开展
“
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
”
,鼓励
“
利用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新能源设施
”
。这些措施都为消费侧
“
多用绿能
”
提供了新思路。
推动消费侧
“
供需互动
”
的新模式新途径更加清晰
“
从供到需
”
单向流动的关系。随着消费侧能源科技的进步,能源消费者主动改变自身行为,为能源供应侧
提供更多支撑;能源消费者还能变身成为能源生产者,自己生产能源满足自身需求。能源消费侧
“
供需互动
”
的新做法,将打造一系列新的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具有广阔
的发展空间。
《意见》在交通运输用能、新型电力系统等重点任务中,指明了未来能源消费侧这些新变化。在交通运输领域,《意见》提出
“
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
示范
”
,这意味着如果车辆与电网能量互动能够实现,新能源汽车将变成为电网调峰服务的大号
“
充电宝
”
,汽车可以通过为电网提供服务为车主赚钱。在电力需求响应机
制中,《意见》提出
“
推动将需求侧可调节资源纳入电力电量平衡,发挥需求侧资源削峰填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适应新能源电力运行的作用
”“
拓宽电力需求响应实施
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挖掘各类需求侧资源并组织其参与需求响应
”“
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
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
”
,这将为钢铁企业、电解铝企业、充电桩企业、负荷聚合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我国
经济发展注入绿色新动能。
“
真金白银
”
推动消费侧变革的新举措新政策值得期待
《意见》对未来能源消费侧提出了一系列新方向、新任务,为未来发展做好了顶层设计。但要想将这些好的机制落地,还需要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制定
更加细化的政策和标准,推动能源消费侧加快转型。
《意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思路,谋划了不少
“
真金白银
”
的政策措施。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中,《意见》提出要
“
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机制,推动各
类社会组织采信认证结果
”“
完善和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
”“
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绿色能源和采购绿色产品及服务,公共机构应当作出表率
”
,这些将为
绿色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企业带来重大利好。在工业领域中,《意见》提出
“
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
源发电的价格政策
”
,预计这些政策将为消费侧
“
多用绿能
”
带来更多激励。在投融资机制部分,《意见》提出
“
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农村能源建设倾斜,利用现有资金渠
道支持农村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节能等
”
,这将为农村
“
多用绿能
”
、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开展城镇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更多
“
真金白
银
”
的支持。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将创造更明确的市场信号和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推动能源消费侧进一步加快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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