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览
★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2.2.11)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2)
★《福建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2022.3.11)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2022.3.16)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3.22)
★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下月实施(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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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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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河北省政府同意,于近日正式印发。
“协同增效,提升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是《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之一,其具体工作方向:
—开展海洋碳汇资源调查
开展沿海地区和近岸海域典型生态系统海洋碳汇资源调查,摸清海洋碳汇资源数量、质量,健全海洋碳汇资料登记制度,形成海洋降碳产品目录。建立滨海湿地、海草床、盐沼等典型生态系统海洋碳汇资源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海洋碳汇资源数量分布、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
—建立海洋碳汇资源价值评价体系
制定完善海洋碳汇方法学标准,构建海洋碳汇资源评估体系,开发海洋降碳产品。将海洋纳入全省温室气体管理和统计核算工作体系,制定海洋降碳产品价值核算规范,明确核算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推进海洋降碳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建立健全海洋降碳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机制。
—推动海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
建立海洋降碳产品价值机制,组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海洋降碳产品进行核证,纳入全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管理范畴,健全交易机制,推动钢铁、焦化等“两高”项目和超出核定年度碳排放总量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海洋降碳产品,积极服务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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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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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碳达峰、碳中和有了时间表、路线图。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推动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为浙江明确了3个阶段性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碳中和长效机制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浙江新境界。
《意见》强调,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强化公众节能降碳理念。把节能降碳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支持和鼓励新闻媒体、公众、社会组织对节能降碳进行监督。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建设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制定出台绿色出行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引导公众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步行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推行“互联网+”等废旧物品交易模式,推广应用绿色包装,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
—开展全民碳普惠行动。加快完善“碳标签”“碳足迹”等制度,推广碳积分等碳普惠产品。推动全省统一的碳普惠应用建设,逐步加入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绿色餐饮、全民义务植树等项目。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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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20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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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动数据中心、5G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其“一业带百业”作用,助力福建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福建省发布《福建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了四大主要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统建共享,提质增效”“创新生态,服务双碳”。
《方案》为福建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省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15万个,5G基站数达12万个以上,基本形成贴近需求、布局合理、绿色低碳、智能高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数据中心和5G运行格局。全省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普遍不超过1.5,整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明显提升;5G基站能效提升20%以上。其中,新建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
《方案》指出了九大主要任务:高水平推进5G网络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构建边缘算力体系、切实提升算力水平、积极推进数网融合、加速数据中心改造升级、创新节能技术和模式、充分利用绿色能源、发挥基础支撑作用。
针对“发挥基础支撑作用”,方案指出,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促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高能耗行业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发展。积极推进国企云、教育云、医疗云、纺织云、海洋云、能源云、生态云、金融云等“一朵云”集约建设。深化拓展大数据和5G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数据加工、数据清洗、数据运维、数据安全、数据内容服务等产业,培育一批数据驱动型企业。依托重点区域数据中心,充分发挥数据资源集聚优势,大力发展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产业集群,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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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20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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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推进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明确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建设碳普惠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技术研究、强化组织保障6大类任务。
针对“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计划》指出:
—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案、报告与核查指南,组织开展全省500余家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加强数据审核,保证数据质量,为参加国家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交易提供基础数据。
—规范碳排放报告质量管理。指导督促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或排放量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规范数据填报,确保台账记录完整,数据资料真实可靠、来源可溯。开展全省重点行业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行为。
—积极参与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指导各设区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状况,积极组织开发一批林业碳汇、新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等类型自愿减排项目。
—研究推进自愿碳减排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撰写关于推进江苏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组织编制江苏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建设方案,在全省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同步建设碳交易信息管理与碳排放在线报送平台。
—规范碳资产质押管理。联合人行南京分行、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制定《江苏省碳资产质押融资操作指引》,厘清碳排放权质押的各环节和流程,有效盘活企业碳资产,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绿色转型发展。
—支持碳金融创新实践。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围绕碳配额开发抵押贷款、碳基金等绿色信贷产品,积极促成纳入碳排放交易的绿色信贷企业申请碳权贷款,推出一批碳权抵押贷款项目。
针对“建设碳普惠体系”,《计划》指出:
—分步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落实长三角碳普惠合作协议,探索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跨区域交易机制。鼓励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先行先试,召开碳普惠体系建设推进会,交流总结试点经验。
—建立健全相关规范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办公场所、大型活动节能降碳方法学研究,编制《江苏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在举办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活动中,鼓励开展碳中和活动,加强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创建。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江苏省节约型机关和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验收标准意见》,指导全省公共机关开展节能低碳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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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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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021年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绿色转型步伐稳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成果巩固拓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主要做了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筑牢、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三方面工作。
出台实施《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以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新疆等地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规划建设。加大对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积极建设性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格拉斯哥大会各项议题谈判磋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明确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严格能效约束,坚决遏制“两高”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是2022年十大任务之一,将从加快推进经济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生态系统治理四方面执行。
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坚持“全国一盘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积极发展分布式新能源,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妥推进西南等地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积极研究开发碳捕捉利用与封存技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政策,合理增加能耗总量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全面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不断降低单位产出能耗物耗和碳排放。对标能效标杆水平,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促进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及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与合作,主动参与全球绿色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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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下月实施(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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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5月6日起施行,将充分调动全社会节能降碳的积极性,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化完善广东省碳普惠自愿减排机制,进一步规范碳普惠管理和交易。碳普惠是指运用相关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交易机制,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碳减排工作,促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及增加碳汇的行为。
《办法》明确,碳普惠管理和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碳普惠机制下开发的项目应具备普惠性、可量化性和额外性。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是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平台,负责碳普惠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制定碳普惠交易规则,组织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
普通人如何参与碳减排?《办法》提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照自愿原则参与碳普惠活动,作为碳普惠项目业主依据碳普惠方法学申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委托有关法人组织申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应当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碳普惠项目业主在申报前,应将项目咨询服务、利益分配等关键信息向利益相关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可作为补充抵消机制进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省生态环境厅确定并公布当年度可用于抵消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范围、总量和抵消规则。
鼓励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用于抵消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生活消费、生产经营、大型活动产生的碳排放。积极推广碳普惠经验,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普惠合作机制。积极与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等相关机制进行对接,推动跨区域及跨境碳普惠制合作,探索建立碳普惠共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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