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规划建设垃圾和垃圾回收设施,完善城市垃圾回收分拣体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第全面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不仅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维护国家资源安全,提高城乡文明发展水平,而且对减少碳排放,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也起到支撑作用。
1. 废料回收可显着降低碳排放强度
废料是能量的“储存”。回收废料可以同时回收产品材料中的能量和固化碳,通过回收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再制造等不同层次的利用,实现多维度的碳减排。钢铁、有色金属等高耗能产品的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材料投入的碳化,有效降低原材料开采、运输、生产加工等价值链的碳排放。二手商品交易、再制造等利用形式可以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并不断固定产品中的原材料制造产品过程中的碳排放,实现产品功能和价值的保全。
大多数材料和产品的回收利用具有明显的减碳效果。废钢是一种可以多次回收利用的载能资源。与以废钢为主要原料的高炉-转炉“长流程”工艺相比,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以自然资源(铁矿石)为原料。工艺流程。再生铝加工避免了高碳排放的电解过程。废铜可直接用于生产铜材,显着减少铜矿开采,缩短冶炼过程。据研究测算,用废钢代替天然铁矿石生产钢铁,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3-1.6吨;使用废铝代替初级资源生产铝,每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1吨;与利用初级资源生产铜相比,1吨废铜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5吨;再制造产品可节省70-98%的新材料使用,可减少79%-99%的碳排放;闲置手机每二手交易,可实现约25公斤的碳减排。
2.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潜力巨大
我国当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 2020年,我国粗钢产量将达到10.65亿吨,占全球粗钢产量的56.7%。 2020年,我国十种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产品产量将超过6000万吨,占世界总量的50%以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关资源产品的生产和社会积累将不断增加。据中科院课题组测算,2020年我国钢材累计总量已达100亿吨,人均钢材7.1吨(欧美峰值为8-10吨)人均钢铁量)。到2025年,我国钢铁库存达到120亿吨,废钢资源年产量达到270-3亿吨。 2030年,我国钢材库存将达到132亿吨,废钢资源年产量将达到320-3.5亿吨。届时,国内对铁矿石的依赖度将大幅降低,废钢资源将成为未来钢铁生产的重要原料,各种废弃资源将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矿产”。
近年来,我国主要品种的再生废料总量逐渐增加。据测算,2019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九大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3.24亿吨,同比增长7.1%。比2011年翻了一番。《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九大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与初级资源利用相比,预计可减少碳排放约8亿吨。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预计到2030年,九大可再生资源的回收量有望增加到5亿吨以上,碳减排量将达到10亿吨以上。随着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完善和完善,预计到2060年,我国将初步形成以“城市矿产”回收利用为主的社会资源供给格局。
三、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通行做法
从全球范围看,世界各国都将资源循环利用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欧美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废旧物资,不断完善政策规划,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的发展。
不久前,中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OP26)第26次缔约方大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将可再生资源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纳入重要合作领域。美国零碳行动计划 (ZCAP) 指出,通过可持续材料管理减少材料浪费是新绿色增长模式所需的关键组成部分之一。该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国家可持续材料管理框架(SMM)。近两年,美国先后发布了《推进美国回收系统国家框架(2019)》和《国家回收战略(2021)》,提出了到2030年将回收率提高到50%的国家回收目标,以及致力于建立一个更具弹性和成本效益的国家回收系统。
欧盟推出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从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的角度肯定了可再生资源利用的重要作用,并提出系统考察其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欧盟还在其废物框架指令中设定了到 2020 年回收 50% 的家庭废物和 70% 的建筑和拆除废物的目标。德国《促进循环经济和确保环境负担得起的废物管理法》提出,从2030年起,各类废物的总回收率不低于60%,从2035年起不低于65%。
日本于2021年初发布了《2050年碳中和绿色增长战略》,提出到2050年实现资源产业净零排放,并将通过技术升级、设备改造、降低成本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和再利用。日本先后四次发布《促进形成循环型社会的基本计划》,制定了相应的资源生产率和循环利用率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建设的重点节点:一是构建规范有序的回收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废旧物资规范回收水平;二是提高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资源物资回收率有序推进再制造产业,实现产品脱碳。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完善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作者: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梅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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