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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管和限额结算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制定《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管和碳排放额度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点和责任分工。强化专业支持,成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专家组。充分发挥国家碳市场能力建设(成都)中心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全年开展能力建设活动46场,覆盖近7000人次。
二是严格数据质量监管。公布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清单,明确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48家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组织开展控排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网上上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数据核查和复核。围绕煤炭发热量、元素碳含量、供电、供热、供热比等实际测算情况,抽调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到沈乐山、宜宾、泸州等地区开展专项督查和帮扶检查。约谈存在验证质量问题的两家技术服务机构,推动存在问题整改。规范培育新型碳排放管理专业队伍,推动举办全国首届“碳排放管理师”技能大赛。
三是提高合同结算绩效。充分发挥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平台作用,开通“绿色通道”,帮助近20家控排企业开立国家认证自愿减排(CCER)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促成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37笔,交易额和交易额分别达到92万吨和4000万元,有效降低了结算和履约成本。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测预警、形势研判,及时回答控制排放企业的问题,建立支付和履约“日调度、日通报”机制,提高支付和履约效率。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27家控排公司参与碳排放限额交易,累计购买275.3万吨,交易额1.3亿元,累计销售78.5万吨,交易额4000万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对控制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质量管控,组织排放数据上报核查,推动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有序入市,推动国家核电建设,加强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交易,强化数据质量和结算绩效监管执法,引导企业通过改革和交易降低结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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