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央行等九部委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碳金融服务
本轮试点的主要重点是: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明确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加强碳核算和信息披露。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9部门决定开展试点。为气候投融资,组织编制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计划”)。
《方案》提出八项重点工作:编制试点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发展碳金融,加强碳核算和信息公开,加强模式和工具创新,加强政策协调,建设国家气候投资项目。资助项目库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
《方案》的目标是通过3-5年的努力,在试点地区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资和融资平台。为发展模式融资,并创造多种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平台使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在气候投融资领域充分集聚。
我国气候投融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2020)测算,为实现2°C目标导向的转型路径,2020-2050年我国投资需求总额将达到127.24万亿元,相当于到2060年平均约为3.18.万亿。
今年7月,在中欧气候投融资与ESG国际合作大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气候投融资是实现目标的重要驱动力。碳峰值和碳中和目标,以及我国的产业结构。全球化作为协同转型的重要起点,其实施和发展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工程”还有哪些亮点?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本轮试点的主要重点是: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加强碳核算和信息化。披露。
深圳、重庆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
“《方案》的一大亮点是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亚太区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总监李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方案》,引导试点地方加强政策协调,有效识别关键问题和市场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的障碍,促进地方政策与实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形成系统响应。级新区和地级市,鼓励国家级新区和省会城市融合发展。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国投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气候(2020)]第57号)。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气候投融资已在深圳和重庆启动试点。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年)》 -2025)”,提出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深圳首个试点业务合作于2021年11月底签署,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拓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深圳气候投融资改革首个试点业务合作协议》 ., 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气候投融资改革的制度设计,深圳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国家重点自主贡献主要包括清洁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废物管理和废物处理。水低碳处理和生态系统。碳汇等7大产业。
李静认为,深圳气候投融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以解决金融机构低碳投资目标缺失、低碳属性定义不明确、碳排放核算难等问题。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020年12月,重庆向国家申请气候投融资试点,编制完成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目录(指南)和技术规范,形成“2+2”试点框架体系,推荐两江新区为先导区。
近日,重庆银行向重庆三五三三印染服装有限公司提供4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公司以自有10万吨碳排放配额作为质押担保,属质押重庆碳排放权融资业务。有用的尝试。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饶树玲认为,《方案》的一大亮点是“鼓励试点地区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促进金融机构碳核算和气候信息共享”。金融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信息披露。”这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人民银行推进金融机构碳核算。
饶树玲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参与碳市场的金融机构有多种形式,可以直接参与交易,但这在目前国内政策环境下是不允许的,他们也可以提供融资为碳市场监管主体服务。 .如果金融机构能够进行碳核算,将使这项融资服务变得更加容易。
李静表示,真实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保障全国碳市场和气候投融资活动有效运行的关键。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直是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的工作内容。今年以来,查处首起欺诈披露碳排放信息违法案件后,也暴露了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
《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引导试点力度,加强企业碳排放核算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企业碳核算体系,定期开展企业碳审计,严防企业碳排放。数据欺诈。未来,如果持续推进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化发展,可能会对碳排放数据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也应积极开展碳盘查,提高环境信息质量。披露。
深圳气候投融资试点迈出了加强碳核算和信息披露的第一步。
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水生介绍,深圳市气候投融资试点改革创新包括利用碳排放核查、环境统计、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基础数据库,拓宽气候项目征集渠道;并通过减排效果、经济效益、合规性和社会效益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筛选出合格的气候项目;通过定期公开减排数据,加强对数据库项目的管理,着力解决金融机构低碳项目难找、低碳项目管理手段缺失的问题。
鼓励发展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等服务
《方案》明确,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李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这个定义明确了绿色金融与气候投融资的关系,在概念层面是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的协同作用。发展奠定了基础。气候投融资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推动更多资金投向气候变化投融资活动领域,并为其提供支持范围包括“缓解”和“适应”两个方面。
在李静看来,“缓和”部分包括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 “适应”部分主要包括提高农业、水资源、林业和生态系统、海洋等重点领域的适应能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能力。
李静介绍,气候投融资显然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的协同作用。在政策方面,建议加强气候投融资和绿色金融的政策协调与合作;在标准制定上,强调气候投融资标准要与绿色金融标准相协调;在试点建设方面,要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区域试点工作;在产品创新方面,支持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在部门协作方面,提出将气候投融资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绿色支行(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多层次协调,气候投融资的发展将与绿色金融的发展相辅相成。”李静表示,绿色金融可以在多方面为气候投融资提供借鉴,逐步引导绿色金融相关行业从业者积极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气候投融资将成为绿色金融新的突破口和发展点。它将重点支持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项目,并为绿色金融与国际话语体系的融合提供途径。
2021年7月16日,电力行业首次纳入全国碳市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陆续纳入。
《方案》进一步明确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研究推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
“从碳市场的性质来看,业界似乎并没有真正将其视为一个金融市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所谓碳金融更为重要。它们大多围绕着碳交易市场提供的一些非常基础的服务,比如碳账户的管理和碳资产的质押。
曾刚以为今年全国碳市场交易才刚刚开始,但碳交易并不活跃。一是目前市场预期碳价中长期看涨,交易主体持仓多于卖出,交易活跃度不高。二是当前参与主体仍以控股公司为主,交易参与主体相对有限,该市场的参与主体目前仅为电力公司。交易主体需求相似,交易意愿不强。
在曾刚看来,短期内,我国的碳市场还不具备金融市场的属性。碳金融的发展还取决于碳市场主体数量的增加和碳资产产品的丰富。中长期来看,在实体金融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应该可以购买该资产作为直接投资标的,可以对该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包括远期交易、衍生品等各类金融产品.基于碳资产的金融产品种类也将进一步丰富。
“碳市场金融化并不是简单地将金融市场的经验应用到碳市场上,而是根据碳排放权的特殊性,结合我国国情,设计出一套适合于碳市场的碳市场金融化路径。符合中国国情。”饶树玲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虽然全国碳市场覆盖的碳排放总量是欧盟的两倍多,但其交易量和交易量分别仅占欧盟碳市场的5%和1.3% .
全国8个试点省市的年度碳市场配额总量约为12亿吨。 2013年至2021年8年,我国试点地区碳市场累计配额交易量9.6亿吨,交易额约228亿元,年均配额交易量占全国的10%。津贴总额。
据饶树玲测算,按照全国碳市场总配额约40亿吨计算,如果中国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按配额总量的10%估算,碳价按每吨50元估算,那么全国碳市场年交易量约4亿吨,交易量约200亿元。
“碳市场的排放数据应该向金融部门开放。”饶树玲建议,碳市场主管部门应逐步向金融机构开放控制排放企业的碳排放数据,并在现有碳排放数据平台上设立专属金融机构。渠道、金融机构可以将这些数据信息作为判断提供融资服务的依据。同时,金融机构可以对排放控制企业的碳排放数据进行有效监管,促进碳市场排放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不断提高。
饶树玲还建议,要引导能源企业将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置于同一公司或同一交易部门。此外,在准备金融监管政策时,要注意避免过度金融化,兼顾碳市场的发展和金融风险的防范。
金融机构如何发展碳金融
李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机构要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把参与气候投融资作为建设绿色发展能力、防范绿色风险的契机。他们必须在转型过程中摆脱传统的财务模式。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等多个维度考察企业和项目的绿色发展能力,还必须敢于创新,形成适合的金融产品体系。
碳金融是气候投融资的方向。未来哪些领域值得金融机构努力? 《方案》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平稳有序探索发展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 .
李静认为,金融机构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创新碳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是探索绿色债券创新模式。除了投资于环保等典型项目的传统绿色债券外,金融机构还可以探索绿色债券的创新模式,如蓝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相关债券以及“绿色债券”等新型债券。和”特殊债券。
二是充分利用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在绿色信贷方面,金融机构在向重点地区发放碳减排贷款后,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资金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60%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支持,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续展2次。
三是参与碳市场交易。参与碳市场的金融机构以碳市场为投资渠道,直接参与碳交易,激活碳交易市场。另一方面,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金融中介服务,促进碳金融产品的设计和碳金融服务的发展。例如碳交易代理服务、气候指数挂钩金融产品、能源转型基金等。
四是建立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三维碳账户体系。碳账户使用碳信用来倡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客户的碳减排行动。公司碳账户的碳信用来自公司在银行绿色金融业务中相应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个人碳账户将关注客户的日常生活,建立与个人低碳行为挂钩的信用体系。
(Author: Li De Shangyu)
Editor in charge: Pan Qiao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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