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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推动区域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2022-05-24 15:20:11 编辑:双碳时间

双碳时间碳管家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594号(经济发展类144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关于加快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提案给予答复。

答复中提到:近年来,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积极推进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海市作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其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已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互联互通。

同时,国家发改委在提出的有关建议的意见中提到:

(一)关于推动区域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统一的国有产权交易数据规范,对国有资产交易信息进行集中再发布,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生态环境部逐步推动包括上海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向全国碳市场过渡,总结地方试点有关经验,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充分衔接。自然资源部认真研究梳理各类自然资源权属配置的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积极推进区域交易平台及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关于统一交易规则和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探索相关区域性交易场所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包括交易规则、信息共享、平台支持等方面,推动统一市场建设,降低交易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出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实现全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的统一。生态环境部统筹推进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根据国务院同意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将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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