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极星大气网记者:日前,深圳市发布了关于在2020年完成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2020年深圳市碳排放控制单元总数为690个。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所有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条例》和《深圳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强化碳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中的作用。做好2020年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碳排放控制单元
根据国家碳市场建设进程和我市2020年碳排放量,对我市碳排放控制单位交易权试点工作安排进行了调整:,该市8家发电公司已被列为国家碳排放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深圳本地碳市场。第二是淘汰59家不适合继续管理的公司。第三,经市政府批准,全市碳排放交易管控范围新增51家公司。
调整后,2020年全市碳排放控制单位共690家(清单见附件1)。
2.碳排放交易工作安排
(一)统计指标数据深渊翻滚
统计指标数据深渊翻滚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管控单位应当按时报送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印章的2020年增值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附件2中的增值账户计算表,审计报告纸质交付,加盖公章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福田区红里西路8007号土地房地产交易大厦7楼717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 提交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报告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报告深渊翻滚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管控单位通过《深圳市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网址:/login.seam)填写上传2020年温室气体量化报告、温室气体量化工具单等,并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督促核查机构上传加盖核查机构公章的2020年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管控单位盖章确认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信息确认函。
(3)验证质量管理
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组织专业机构对控制单元2020年碳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配额的性能
演出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控制单位应根据2020年批准的碳排放量,通过“深圳市碳排放权益登记系统”(网址:/index.do)提交全部配额或可获得国家认证的自愿减排(CCER)。执行性能。如控制单位账户配额不足以履行合同,应提前在交易平台上购买弥补,剩余配额可通过交易平台出售。
(5)执行碳排放权交易
我局将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碳排放报告、统计指标数据报告和合规事项进行监督执行从2021年5月1日起,我局将对未能及时提交第三方核查报告和统计指标数据的管理和控制单元发出限期提醒。统计指标数据为零;从7月1日起,对未履行合同的控制单元责令整改,在责令限期结束后,对未履行合同的控制单元依法进行处罚。
3.工作要求
(1) 我局将协调推进2020年碳排放交易相关工作,协调专业机构和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政策宣传实施、业务培训等,指导和支持管控单位开展碳排放交易相关工作,督促管控单位按规定执行。
(2) 市生态环境局应密切关注本辖区受控单位的碳排放控制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受控单位开展减排工作,协助碳排放申报工作,核查合规监督督促,加强对碳排放交易的检查和执法,及时掌握、核查和反馈管控单位存在的问题。
(3)各控制单位要切实履行碳排放控制主体职责,加强碳配额管理和排放控制,积极配合抽查和重点检查,如实提供碳排放和增值数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工作。
(4) 第三方核查机构应当按照我市《温室气体核查条例》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核查工作,确保碳排放核查报告的标准化、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市生态环境局管理部门、审核机构不得违规披露被控单位碳排放数据、统计指标数据等保密信息。
我特此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3日
联系方式:深圳市碳排放交易工作组
电话:0755-86931919,86938966,23911971,2391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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