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丽水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首个“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和唯一一个水、空气环境质量均进入全国前十的地级城市,有基础、有条件,应该也必须以更科学的规划、更高的标准、更多的实践场景、更有力的政策举措,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过程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为全省乃至全国实现“双碳”贡献丽水智慧。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创建中国碳中和先行区情况开展调研,并提出我市碳中和实现路径及相关建议,供参阅。
一、丽水市温室气体现状分析
(一)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2020年,丽水市温室气体总排放量(不含电力调入调出,不含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为504.27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仅占全省0.9%,主要原因为能源领域与工业生产过程领域排放量占全省比例均不足1%。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领域,丽水市温室气体净吸收量全省第一,占全省26.6%。同时,丽水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关键性指标均低于全省水平。
(二)2011-202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变化情况
2011-2020年全市累计森林碳汇吸收6832.80万吨CO2当量,10年中有7年是温室气体的净负排放,累计达892.67万吨CO2当量。以净排放较高的2018年为例,虽然有少量温室气体净排放,但净排放量仅相当于当年排放量的3.9%,可得出初步判断,丽水初显碳中和。
二、建立中国碳中和先行区的实践基础
(一)碳汇资源基础。丽水碳汇资源优势明显。丽水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市森林蓄积量突破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1.7%(排名全国第二),森林年固碳总量从2010年的560万吨上升到2020年的786万吨,增幅达40.2%,并且完整构建起了以创建中的百山祖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丽水完成了全市碳汇潜力调查,建立了浙江省首个地方性碳汇方法学(2021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准予备案实施《浙江省丽水市森林经营碳汇普惠方法学(试行)》。
(二)绿色发展基础。近年来,丽水立足自身实际,在推进碳中和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研究,召开了全市“两山”发展大会,描绘了发展蓝图,率先建成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市。目前,已经承接了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国家碳监测评估试点,省级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省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试点,作为全省唯一候选城市争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围绕“域内碳中和,域外可交易,内外双循环”目标,在全国率先成立市级森林碳汇管理局,从去年开始全市域启动“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森林、水、土壤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行动,得到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成为国家试点。
(三)工作创新基础。丽水注重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节能减排攻坚成果显著,全市工业碳排放总量已从2010年的284万吨下降到2020年的146万吨,降幅达48.7%,有较为清洁的工业发展基础。从建筑部门来看,我市已经在多地开展低碳建筑的尝试,通过使用低碳、轻质、循环建材和工业化建造体系减少建材用量取得初步成效。从交通领域来看,以运输装备低碳升级落实为重点,全市新增新能源公交车、清洁能源出租车占比分别达到总数的85%、86%。如:至2021年底,全市充电桩数量1151个、1330把枪,充电用量3108.58万千瓦时,总用量排在全省第四、人均占比全省首位。从各地创新工作基础来看,丽水市区建筑垃圾的全资源化处置,经济开发区的合成革整治提升,遂昌县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景宁、遂昌开发的竹林碳汇项目,农业领域的茶叶枝条和茭白壳还田增加有机肥项目,林业碳汇的成功交易等,积累了经验、形成了底气。
三、存在问题
(一)缺乏借鉴样板。碳中和先行区创建缺乏自上而下的指标体系。从发展阶段来讲,当前全国尚处于碳达峰阶段,对于碳中和的理论研究都尚处于起步阶段,创建碳中和先行区是一项全新工作。从技术层面来讲,碳源与碳汇统计核算体系尚待完善,而对于碳中和定义、边界和评价也缺乏标准,为明确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造成较大困难。从地方实践来讲,国内北京、上海、无锡、南平等多地都提出创建碳中和先行区,但由于各地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差异较大,各地都还没有形成完整成熟的经验模式。
(二)优势尚需挖掘。我市创建碳中和先行区的优势在于林业碳汇优势、绿色能源优势和绿色发展优势,但当前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储碳能力已处高位水平,一定时期内提升空间有限。同时碳汇统计、调查、监测的口径、方法尚有局限,影响了有效评估。二是我市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易受天气影响导致发电量年际波动明显,而山地风光资源开发、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受限于国土空间保护政策,丽水源网荷储等能源基础设施、新型电力系统也相对薄弱,因此绿色能源支撑我市碳中和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三是绿色发展优势方面,我市生态文旅、生态农业、生态康养等绿色业态已初见成型,而生态工业培育和引进尚待时日,传统工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给减污降碳带来困难。
(三)变现存在困难。建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交易机制有助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但也存在一些瓶颈。一是开发难,当下对于碳汇增量认证要求高(人工自愿产生,并能在10-20年以上时间内长期保护),我市乔木森林增长空间有限,竹林更新养护成本高,灌林、次生林、城市绿地等尚未纳入碳汇交易范围;二是需求少,自愿碳减排指标的最大需求方是企业强制履约减排,浙江不是碳交易试点省,没有地方碳市场。同时有大量印染、电镀、制革、铸造等碳排放企业游离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范围之外。三是分布散,林权、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产权主体分散,单独作为减排项目体量也小,聚合开发、权益分享存在困难。
(四)合力有待形成。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能源供给、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多元要素、多重维度,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丽水在实现碳中和过程中,也面临人才、技术、资本、空间等要素资源不足的问题,亟待突破。
四、对策建议
(一)规划引领。碳中和是一场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面对这一战略性、挑战性目标,需要借助规划这一具有决策性、引领性功能的政策工具。目标上:围绕绿色高质量发展,克服“碳冲锋、碳运动”,可以考虑大致分为三个阶段:2022-2030年:实现能源、工业、农业、废弃物、林业等全口径意义上的初步碳中和,即考虑中和抵消;2030-2035:巩固适应。2035年以后:推动能源、工业、农业、废弃物等碳排放重点领域深度脱碳,实现高水平碳中和。
(二)强化碳汇筑基。发挥碳汇优势,构建自然生态碳汇体系是实现碳中和的基础。一是强化机构职能。抓紧时间统筹、梳理好林业碳汇交易管理所涉及的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为森林碳汇管理局赋权,提高管理效率。全力争取省级授予其森林碳汇规划、管理、碳汇产品审核认定等职能,允许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二是构建交易体系。争取省级支持,依托华东林交所平台,在丽水抓紧组建省域森林碳汇交易机构,探索建立森林碳汇收储机制;结合丽水实际,创新方法,构建监测、核算、评估、交易的森林碳汇交易体系;依托山海协作机制,推动在浙江省域内构建经济发达地区与山区碳汇富足地区间的总量平衡交易机制。三是强化发展动能。以林业为主,结合农业减排增汇、生物质利用,鼓励和支持碳固定、碳减排、碳汇计量、监测评估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加强项目、资金、课题支撑,将关键技术应用和场景示范纳入“揭榜挂帅”重大研究课题。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实践,激活森林碳汇自愿交易市场,扭转碳交易“泥沙价”现象。鼓励和支持政府部门、社会公益组织、科研院所等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区域碳中和。
(三)着力绿电释能。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是实现碳中和的必由之路。优化能源供应与消费结构,尽快构建以清洁新能源为主的能源体系。一是推进风光工程。在全市“一盘棋”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项目落地,挖掘境内风光水储资源,合理布局光电、风电项目,积极发展农光互补、屋顶光伏、户用光伏,巩固提升生物质能热电联产供给能力,推动落实风光电平价上网等鼓励支持政策;结合违规涉林垦造耕地整改,探索在涉改地引导发展农光“一地多得”项目。二是创新业态模式。探索建立促进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大力引进打造一批锂电、氢能、储能项目,构建绿色储能产业链,争取储能领域做出更多“碳减排”贡献;提升源网荷储弹性互动能力,优化提升浙西南电网骨架,着力建设以1000千伏电网为核心、500千伏电网为支撑、220千伏电网为骨干、110千伏电网为基础的坚强智能电网,高质量创建智慧能源、多能互补试点示范区,发挥“虚拟电厂”、“峰谷调时”等创新性能源利用政策的资源调配作用。三是深挖水利潜能。依托浙西南水库群优势,谋划新建一批抽水蓄能项目,争取华东抽水蓄能基地布局丽水。探索氢能利用,利用丰水期水利资源和全域电网谷电资源开展电解水制氢。完善水电股权交易平台,通过水电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水电生态产品碳排放权、用水权、发展权等水电生态产品线上流转平台交易机制。
(四)推进数实相融。金融、数字、技术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动力和支撑。一是创新绿色金融。扩大“农村金改”先行地优势,探索多元化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模式,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生态导向(EOD)开发项目试点项目库,争取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央行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等政策支持。开发碳市场金融属性,创新碳汇金融银保联动特色服务产品,推广“两山贷”“碳汇+地役权”贷款等,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金融合作与创新项目,如:森林碳汇福利彩票、债券等。推进金融对接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探索建立“碳帐户”,持续推动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盘活环境权益和生态信用资产,支持低碳高效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二是着眼数字赋能。聚焦低碳用能和能效提升,建设全市能源大数据中心,推动生态经济和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构建政府→园区→企业→设施多层次能耗数据集采应用体系。完善丽水市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库,建立长时间序列的气象数据集。围绕让农民当上新时代的“卖碳翁”,全面开展以“户”为单位的碳储量量化认赋权,建立五级碳户,结合数字化改革运用,绘制森林碳储量空间分布图、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空间分布一张图。三是做好应用创新。构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数字化应用场景,完善重点行业碳效分类评价规则。推进国家级城市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研究监测数据应用方式。探索构建“绿谷分”+“低碳普惠”应用场景,以“生态信用”为社会公众低碳行为识迹定轨,丰富应用激励机。
(五)推动低碳生活。公民低碳意识是实现碳中和的底层基础。一是开展低碳行为和碳足迹可量化研究,建立低碳场景评价标准,植入碳足迹核算和碳中和理念,构建低碳发展指标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低碳或零碳场景创建活动。二是推进节能低碳建筑和低碳设施,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净零能耗、低碳建筑,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建设低碳智慧型城市和绿色乡村。三是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加强居民低碳生活意识,积极引导低碳文明新风尚。
(六)创新要素保障。实现碳中和必须采取多种手段推进工作。一是智力支撑。完善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的双招双引机制,大力开展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的现代产业项目和双碳创业创新人才双招双引力度,完善绿色项目筛选准入原则。打造双碳研究团队、产学研创新联盟等创新载体,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在农牧产品、竹木制品、刀剑瓷器、清洁用品等本地特色性生态价值行业试行开展产业链和供应链“碳足迹碳标签”评价认证。二是政策驱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开展环境资源市场交易机制,落实和完善碳配额、排污权、用能权等企业环境权益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借鉴广东韶关经验做法,建立碳中和研究院、碳中和产业园、碳中和产业基金及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推动龙泉、庆元、景宁等有条件的县(市)率先打造“零碳”县域,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开展零碳示范、智慧能源试点示范,助力区域碳中和。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要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在自愿交易基础上积累更多经验,在碳排交易试点中争取更多话语权,以“挺进师”的姿态,助推丽水“先行试点”迈向全国“先验示范”。
关注“双碳时间”公众号,获得一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