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郭锦辉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作为能源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将与能源领域碳达峰系列政策协同实施,形成政策合力,成体系地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系统谋划能源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在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碳排放占比较高,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行能源体制机制和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为:能源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还需要增强,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新的安全保供风险增多,能源输送等基础设施不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关键环节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能源市场体系还不完善,能源管理的协同机制有待改进,投融资等政策支持力度仍偏弱等。应坚持系统性、全局性思维,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统筹谋划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据该负责人介绍,《意见》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主要突出了4个方面的统筹:统筹协同推进能源战略规划、统筹能源转型与安全、统筹生产与消费协同转型、统筹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转型。例如,《意见》系统提出了促进能源绿色消费、支撑能源供给侧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完善有利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土地、财税、金融、价格以及数据资源等政策,完善能源领域创新体系和激励机制等。
《意见》针对适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围绕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提出系列举措,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提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动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乡村振兴加速融合
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既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围绕加快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从政策支持、机制创新和新能源电力就近交易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一是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专业化企业共同投资经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提出的机制创新,既为分散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打开广阔空间,也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促进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乡村振兴的融合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意见》提出,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农村能源建设倾斜,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村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节能等。完善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组织电网企业完善农村电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这些支持政策将在推动农村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改善用能条件和促进乡村振兴方面形成合力。
三是支持新能源电力就近交易。《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电网技术、运行和电力交易方式创新,支持新能源电力就近交易,为农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乡村振兴相关产业提供低成本绿色能源。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通过完善农村地区的电网设施,建立就近交易机制,有利于在县级电网区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技术试点和示范。这些政策措施将为农村地区就地生产和消费清洁低碳能源、降低用能成本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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