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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现象便备受关注。本文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对性别失衡社会问题及其治理进行探讨。
本文作者系盘古智库学术委员、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原新,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吴京燕,文章来源于《人口与健康》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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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现象备受人们关注。人口性别结构均衡是人口均衡发展的内在动力,准确认识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引致的社会性别失衡态势、问题与治理,事关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及其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本文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合历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和相关研究数据,对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人口性别比、年龄别人口性别比以及城乡差异进行归纳,讨论性别失衡社会问题及其治理。
一、人口性别比的基本态势
出生人口性别比通常指年度平均100名活产女婴对应的活产男婴数,正常范围在105±2(女性=100,下同)。按照人口的大数定律,在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男性的死亡概率均高于女性,性别比随年龄增高呈现一条逐渐下行的曲线。出生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是由生物学因素所决定的自然规律,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值一般为105上下,青壮年人口性别比降至100左右,老年人口性别比进一步降到100以下。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但有明显下降
我国过去40多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动态变化曲线呈现“倒V型”。1980~200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波动攀升,分别在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人口普查时点达到107.6、114.8和119.6,并在2004年达到峰值121.2。2005~202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呈波动下降态势,2010年为117.9,2020年降至111.3。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度出生人口数据,1980~2020年间累计出生人口7.79亿人,其平均性别比为114.4,以出生人口性别比105为正常水平推算,累计男性“盈余”出生3347万人,由此形成等量的女性出生人口“赤字”,并呈现先增后减的态势。在1980~2009年的前30年,“盈余”男性规模涨势迅速,每10年的年均“盈余”男性人口分别为49.3万人/年、102.3万人/年、103.1万人/年,并在2010~2020年下降至72.8万人/年,表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攀升”且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恢复正常的国家综合治理的战略目标正在稳步实现。
(二)总人口性别比略有偏高
2020年我国总人口规模为14.12亿人,虽然持续40多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造成了大规模的男性“盈余”或女性“赤字”,但是被庞大数量的总人口稀释,总人口的性别比虽略有偏高,但不明显。“七普”资料显示,2020年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比2010年提高0.2个比点,低于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总人口性别比,但高于世界总人口性别比平均水平(101.7)。事实上,总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的平均状态掩盖了不同年龄段人口性别比和不同区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局部问题。
(三)年龄比人口性别比惯性偏高
遵循人口发展的惯性规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出生队列所携带的信息将伴随年龄的推移不断传递,贯彻生命周期全程。长达40多年出生人口性别持续失衡信息,必然复制成相应年龄段的男性人口数量过剩现象。虽然我国“盈余”男性数量(男性与女性人口数量之差)随着年龄的上升也呈现逐步下降趋势,但是在50岁之前明显偏离正常值,50~64岁年龄段的男女人口数量趋于平衡,在65岁及以上年龄变为负值,呈现女多男少现象(图1)。

图1 2020年中国各年龄段“盈余”男性数量及其占比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1[M].中国统计出版社,2021
二、性别失衡的社会问题已然显现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只是一种人口现象,受人口发展惯性规律的作用。在时间维度,随个体生命历程演进表现为适婚人口和老年人口的性别失衡问题;在空间维度,随人口迁移流动表现为城乡人口性别失衡问题。由此,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人口现象终将转化为性别失衡的社会问题,在个体层面表现为婚姻、生育、家庭、健康、迁移、养老等矛盾;在社会层面显现为婚育观念、文化风俗、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问题;在国家层面与我国低生育率少子化、婚育年龄延迟化、人口结构老龄化、家庭类型多元化等现实问题交织,对我国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产生长久深远的影响。
(一)适婚人口性别失衡
适婚年龄段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将导致婚姻高发年龄段的男性人口数量严重过剩,同龄或相邻年龄段的女性人口数量严重不足,总有一部分男性会因为女性人口的“先天”缺失而被迫不婚。目前,长期持续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波及到适婚人群,“七普”资料显示,2020年,20~40岁适婚年龄人口中,男性人口比女性“盈余”1572万人,数以千万计的男性缺失与之婚配的适龄女性已是既成事实,由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埋下男女婚姻年龄段人口数量不匹配的性别失衡社会问题已经开始呈现,以此为背景所形成的婚姻挤压、结婚人数减少、失婚和离婚率上升等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开始显露。
(二)城乡人口性别失衡
2020年,占全国人口63.84%的城镇人口性别比为103.1,占全国人口36.16%的农村人口性别比为107.9,城乡性别比差距为4.8个比点。纵观各年龄段的农村与城镇人口性别比之差,呈现明显双驼峰“M型”(图2)。第一,农村青壮年(20~39岁)人口性别比高于城镇14.4个比点,该年龄段农村男性“盈余”占全国该年龄段男性“盈余”总数的62.4%。这是农村长期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和适婚年龄人口的城市虹吸效应共同造成的结果。一方面,1982~2000年期间,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由107.7升至121.7,分别高于城镇0.6个比点和5.3个比点,造成“先天性”的农村女性人口严重“赤字”。另一方面,城乡性别地域挤压现象严峻,研究表明在1990年、2000年和2010年,总和乡—城人口转移率女性比男性高0.060、0.164和0.061,农村年轻女性被经济社会发展“高地”的城市超量吸出,导致适婚年龄段女性与男性数量的严重失衡。第二,农村老年(60岁及以上)人口性别比高于城镇7.0个比点,集中于60~74岁以下低龄老年人,主要源于乡—城流动人口中部分农村老人的家庭内部性别角色分工的分化且老年夫妻暂时分居,通常女性老人随子女进城隔代照护婴幼儿和帮助料理家务,男性老人则留守在农村操持家务和从事农业生产。
城乡人口性别失衡,尤其农村人口性别严重失衡,打破了城乡传统的通婚圈,形成本地与外地、城市与农村婚姻的双重竞争,加剧婚姻竞争性并提高结婚的经济成本,加重农村未婚男性婚姻挤压和经济压力。

图2 2020年中国农村与城镇人口性别比与差别(比点)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1[M].中国统计出版社,2021
(三)老年期性别失衡的预判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最终将传递到老年期,引发老龄社会性别失衡问题,失婚老人家庭养老功能缺失将使得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激增,加大社会养老的复杂性。根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数据,2015年与伴侣或子女同住的老年人达到86.7%,目前的养老很大程度来源于家庭支持。农村社会保障有限,更加依赖家庭养老,依靠伴侣、子女或媳婿提供照料的老年人达到95.4%。正常情况下老年人口性别比低于100,但出生性别失衡队列进入老年期后,中国老年人口性别比在2050年左右开始加速攀升,在2088年达到102.4高点,此后缓慢下降,世纪末仍在100以上。届时老年男性不仅多于女性,其中不乏大量终身失婚的独身男性,他们既无伴侣,又无子女,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的依赖程度更高。
三、性别失衡社会问题的治理对策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人口、技术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已经从人口问题演变为社会经济问题,是一个贯穿全生命周期的长期性问题,需要全社会全方位的高度重视,综合施治,共同应对。
(一)畅通机制疏堵点,积极应对性别失衡社会问题
随着巨量“盈余”男性步入婚育年龄,昨天的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人口问题已经转化为今天的性别失衡的经济社会问题。当前我国性别失衡的社会治理存在政策和法律制度缺位、各级协调不足、经验难以推广等治理机制堵点。正确认识性别失衡的客观现实是畅通治理机制的前提,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彻底恢复至正常区间的难度很大;二是性别失衡问题不会自然消失,是长周期事件,贯穿于整个生命周期,大龄未婚男性需求短期内不会自动解决。因此,必须积极主动应对性别失衡社会,以国家统筹治理模式应对性别失衡问题。一要加强全程干预,形成以国家牵头指导、省级属地负责、县级服务创新的立体化治理机制,疏通堵点;二要加强顶层设计,将性别平等观念融入社会政策的各个方面,从源头弱化男女不平等;三要加强重心下沉,提高基层重视程度,及时总结推广治理经验;第四,注重整体协调,原因治理、后果治理和风险治理多头并重,个体、家庭和社会多方参与,建立一体化的综合治理机制。
(二)双管齐下治痛点,纵深防范社会风险扩大
以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为基础的性别失衡社会正逐渐形成,以婚姻挤压和社会风险为标志的问题逐渐显现,亟需性别失衡的“根源性治理”和“缓解性治理”双管齐下。一是“根源性治理”以促进未来出生人口的性别均衡为目标。大力倡导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加强宣传教育,继续严格落实打击“两非”行动,积极落实全面三孩政策,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二是“缓解性治理”以竭力阻断既成事实的性别失衡社会风险为目标。引导树立现代化婚育观念,移风易俗,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建立持续的帮扶机制,防止因婚致贫;关注失婚男性的心理健康和需求,改善失婚男性经济社会条件;开展人身安全教育,构建女性保护机制,严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关注残疾、患有精神疾病等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和男性的权益保障。
(三)因地施策消难点,重点关注农村性别失衡
乡城流动人口主要受经济因素驱动,只要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形态继续存在,大批农村女性迁移外流就不可阻挡,使农村本已严峻的性别失衡问题更加严重。一是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农村青年提供更多发展机会。二是提高农村“00后”青少年受教育水平,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提升青年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和婚姻市场竞争力。三是整顿婚恋市场秩序,建立婚俗改革实验区,破除天价彩礼陈规陋习,构建新型生育文化。四是农村贫困大龄未婚男性是性别失衡后果的直接承担者,婚姻竞争性和婚姻门槛的提升,无疑加大了对农村失婚人群的社会排斥,应及时给予心理疏导,改善经济条件,做好兜底保障服务,完善家庭发展的社会支持体系。
(四)未雨绸缪补断点,提前做好养老政策储备
失婚老人缺失伴侣和子女,导致其家庭养老支持出现代际断点,其对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依赖时间更早、程度更高,届时社会养老需求将会积聚爆发。一是早期介入,早做准备,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和特殊困难群体中男性失婚的可能性较大,应增强风险预警,将其纳入社会管理范畴,提高福利性保障,改善其和家庭的脆弱性。二是关口前移,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提前做好针对大龄未婚男性的养老政策储备。 ■
图文编辑:周骆佳
责任编辑:王毅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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