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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的实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各领域、各部门系统谋划、步调协调、张弛有序、协同推进,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急功冒进。发挥“
双碳”目标的协同效益,关键是要坚持系统全面的观念,权衡好发展与减排、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探索“
双碳”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多目标协同发展的路径。本文强调,未来应以降碳为战略引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社会公平公正转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并做好传统工业知识技术储备与文化遗产的保留和传承。公共机构是能源消耗与
碳排放大户,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对中国实现
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深入分析
碳达峰、
碳中和基本内涵及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指出公共机构将迎来低碳目标从定性到定量、低碳节点从模糊到具体、低碳约束从软性到刚性、低碳视线从浅层到深层、低碳范畴从个体到全局的新征程,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以更好地推进图书馆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
碳达峰、
碳中和。中国一直维护多边主义,主张通过多边机制来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題.虽然中国宣布2030年前
碳达峰并不令人意外,但承诺
碳中和出人意料。由于中国承诺实现的从
碳达峰到
碳中和所需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中国经济和能源结构需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低破化无碳化深度调整,压实地方和行业主体责任,推进各地区,各行业有序达峰。实现
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需要巨量投资,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和全国
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撬动资源向绿色低碳项目倾斜,推动绿色低破发展。同时,中国与国际社会应加强对话与协调,推进
碳中和进程中的国际合作,尽快制定出能被广泛接受的政策指南,避免单方面采取措施可能带来的冲突。引言
双碳目标的提出,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担当,同时也体现了中国主动寻求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决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15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所强调的,实现
碳达峰、
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需要把
碳达峰、
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多维视角寻求协同发展路径,关键是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短期和长期(代际公平)、局部和整体的关系,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更精准、精细地制定减碳方案,走一条科学合理、符合客观实际的低碳化道路。倒逼经济结构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从中长期来看,“
双碳”目标将引领一场全球性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变革,倒逼中国经济发展进一步从高投入、低效率、高污染转向低投入、高效率、低污染的高质量发展路径,给中国经济带来弯道超车的机遇。在“
双碳”目标引领产业结构优化的过程中,一方面,高碳、高耗能行业,如钢铁、水泥、化工、非金属矿物加工等将会受到抑制,加速高碳型资本贬值以及高碳型技术淘汰;另一方面,节能环保产业、数字信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新型低碳产业将快速发展,衍生巨大的投资需求。根据不同机构的测算,未来30多年,中国推动可再生资源利用、能效提升、新能源汽车、家居等终端消费电气化,持续推广风电、光伏、核电、储能、氢能、特高压传输、智能电网、碳捕集与封存等零碳或负碳技术,实施低碳至零碳路径所需的总投资在数十万亿到数百万亿元不等。2020年特斯拉靠出售
碳排放额度盈利14亿美元,这表明在碳市场越来越活跃的情况下,
碳交易可能成为新型企业的增收新支点。如果不大力减排、加快制造业低碳转型,中国企业可能面临贸易出口的“碳壁垒”。2021年3月10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支持设立“碳边界调整机制”决议,要求从2023年起对欧盟进口的部分商品征收碳关税。其他一些国家和区域也正在酝酿类似机制。这将对我国高碳企业的出口市场范围、贸易量和企业效益产生重要影响。有序推进低碳进程,避免“休克式”减碳我国目前尚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化阶段,工业增加值仍占GDP的1/3左右,人均GDP大大低于欧美国家
碳达峰时的水平1,尚未实现经济增长与能耗及
碳排放的“脱钩”。多年来,大规模经济建设发展形成的高碳资产量大面广,如化工园区、煤矿、油气井及油气管线、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汽柴油汽车等,在现阶段仍然是发展国民经济和保障人民生活的基础。如果以命令控制型手段为主推动碳减排,采取激进的“运动式减碳”“休克疗法”的方式在短期内快速降低传统高碳行业产能,而相应的经济结构尚未调整到位,技术条件尚未明显改善,将会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过大,产业竞争力削弱过快,至少在短期内会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产生明显冲击。高碳资本过快贬值、过早退出也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特别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以电力为主的能源消费总量仍将持续增长,“
双碳”目标下,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逐渐占据电力总装机绝大部分。然而,可再生能源电力具有间歇性、不稳定性特征,容易受到昼夜、季节和气象条件变化的干扰。目前,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稳定性的可行途径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加储能技术,包括“风光+抽水储能”技术、“光伏+储能+热电联产”技术、超导储能技术、“超级电容+蓄电池”或者储氢等储能技术等,构成混合储能系统。事实上,在我国目前的电力系统中,传统火力发电技术仍起主导作用。若“一刀切”地去煤电产能,导致煤电行业的投资过低、退出过快,而可再生能源及核电等在短时期内又无法及时有效填补传统能源退出留下的空白,容易引起区域性、间歇性的能源短缺。因此,在能源电力领域必须全局规划,循序渐进,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用以协助解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的供电稳定性问题;结合各种能源的自身特点,根据资源禀赋统筹规划,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空间调配能力,实现风电、光伏、核电等零碳发电与可灵活调峰的煤电的多能互补,稳定安全供电。总之,要在实现“
双碳”目标的过程中保障用能、用电安全,保证经济平稳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
双碳”目标与社会公平的协同在实现“
双碳”目标,推动社会经济低碳转型的过程中还应该兼顾社会公平。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引起部分地区传统高碳产业从业人员失业、人群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长期来看,落实“
双碳”目标将在服务业、可再生能源等接力行业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抵消高碳行业退出、劳动力下岗带来的消极影响。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研究报告表明,2019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从业人数达436万人,且具有持续上升趋势。为实现社会公平转型,需要从个人、企业、区域、国家等不同层面,建立全方位的支持保障政策体系:为下岗人员提供基本医疗和社会保险托底,对提前离退休人员提供遣散资金,为有重新就业需求的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和创业援助,帮助他们度过失业过渡期;对于陷入困境的企业,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援助为辅,为企业制订债务减免和重置计划,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于雇佣失业员工的企业给予优惠信贷;对于受影响较大的传统老工业基地,扶持其培育新的替代产业,对其新型产业投资提供一定的财税或贷款优惠,减免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投入专项资金开展工业区生态修复和改造等。实现“
双碳”目标与区域平衡发展的协同推进“
双碳”目标会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加大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程度。对于经济发达、第二产业占比低、能源结构多元、人才资源丰富的地区,如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等地,“
双碳”目标相对较易实现。这些地区更有能力适应“
双碳”目标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更有能力将全社会对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巨大需求,转变为打造新型绿色低碳产业的动力。因此,实现全国“
双碳”目标,并不意味着要在各省(区、市),乃至所有市、县同时、同步达成。国家需要从全国“一盘棋”的战略高度对达成“
双碳”目标的空间序列做出适当安排,制定战略方向,指导地方在制定
碳达峰、
碳中和规划时,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及其在全国战略格局中所处的地位,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的、符合当地实际和满足全国“
双碳”目标要求的减碳规划。
碳排放与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协同减排基于二者大多来自化石燃料燃烧的同根同源性。许多研究结果表明,节约能源等降碳措施通过减少化石能源消耗,能够产生协同减排局地大气污染物的效果;而为了减排大气污染物而采取的改善能源结构的措施,也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关于协同减排效益的评估已经在电力、钢铁、交通等重点行业和新疆乌鲁木齐、河北唐山以及海南等多地广泛开展。目前,实现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途径主要有结构减排、规模减排、技术减排以及管理减排。结构减排是指调整现有的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规模减排以淘汰高碳产业产能、产量,降低钢铁、水泥等高碳消费等措施为重点实现协同减排。不同产业以及不同技术的市场规模与市场份额的调整,也意味着结构减排与规模减排互为表里。技术减排措施中的前端和中间控制措施以及原燃料替代等措施的协同效益比较明显。管理减排是指通过加强监管,优化能源系统组织,调控减排设备运行状态,改善能源利用效率、设施设备运行效率实现碳减排。
碳排放与污水、固体废物的协同控制污水处理过程中的
碳排放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3]。直接排放包括污水输送、处理过程中产生并逸出的温室气体排放,同时也包括残余物质降解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间接排放是指污水处理过程中的电耗、能耗等引致的
碳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也会产生一定的
碳排放。卫生填埋不仅占用大量土地,同时在填埋过程中,垃圾发酵可产生大量的甲烷等温室气体。垃圾焚烧发电可回收利用热能发电,并且可以避免填埋产生的甲烷逸散、土地占用问题,但也需要加入辅料从而间接产生温室气体排放,还可能产生二噁英、汞等污染。可见,
碳排放与污水、固体废物的协同治理也是
碳达峰、
碳中和进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如在污水处理厂开展甲烷回收、污泥消化处理,采用厌氧发酵工艺处理高浓度有机工业废水,回收利用沼气能源;选择低碳水处理技术减少外加碳源;还可以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设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在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时,可通过垃圾分类提高焚烧效率,采取入炉前预处理、控制燃烧温度和气体的停留时间、炉外低温合成控制和末端排放控制等措施控制二噁英产生和排放。实现“
双碳”目标与生态治理的协同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被陆地和海洋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后进入生物圈、岩石圈、土壤圈和水圈,部分被吸收的碳在生物地球化学作用下最终被固定,另一部分通过土壤呼吸和生物分解重新返回大气。自然生态系统吸收二氧化碳的固碳作用对中和
碳排放贡献巨大。因此,在推进
碳达峰、
碳中和进程中,增汇和减排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森林
碳汇是自然生态
碳汇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仍然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森林资源相对不足,且各个地区分布不均,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加强森林生态建设与碳减排的目标一致,将继续作为我国实现“
双碳”目标的重要一环除了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提高森林
碳汇外,增强生态
碳汇还包括培育和提高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对
碳排放量的吸收能力。生态
碳汇强调各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及对全球碳平衡的影响,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土地整治、矿山复垦与生态重建、蓝色海洋保护修复等工作,可以助力“
双碳”目标的实现。防范减碳措施的潜在生态环境风险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实现“
双碳”目标的必要措施。然而,太阳能与风能的能量密度小,需要较大的集能面积。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会导致景观破坏,拦截引流会导致水量分布的空间变化和部分河段生态系统退化。抽水储能电站在建设过程中也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大规模的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应用也存在一些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CCS分为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和封存三个阶段。如果二氧化碳在土壤中的泄漏量和浓度增大,会影响作物生长和产量[等。核电具有温室气体排放量少、能量高、稳定可靠等特点。然而从整个燃料链看,工业生产过程中仍会有温室气体和局地污染物的排放。在核电厂的运行过程中的人工放射性核素释放,核废水和核废料处理等问题都需要慎重对待。为了“
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减碳措施和项目仍需从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和防范化解风险角度,依法依规做好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包括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应对风险等在内的要求和对策,力促相关行业通过研发提高减碳技术的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防范不利影响的发生,为实现“
双碳”目标保驾护航。在追求“
双碳”目标过程中传承工业文明知识和文化传统的高碳工业知识和技术的应用场景将极大受限甚至面临淘汰,如焦炭还原炼铁、燃煤发电、内燃机等。对于大量基于化石能源的知识、技术,大量体现人类工业文明和科技发展辉煌历程的工业遗迹以及蕴藏其中的传统文化与生活习俗,是彻底遗弃,还是去芜存菁加以适当保留,值得深思。在逐步去碳化的过程中,要保留好化石能源时代的文明遗迹,并以这类遗产为载体,保留好传统工业技术的知识脉络。在国内,一些老工业城市积极探索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新途径,将其改造为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创意文化、休闲体验为一体的文化创意园区。化石能源时代是人类历史文明进程的重要一环,饱含着人类认识、改造、利用自然的经验教训,是人类知识和文化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保留、传承和维护好化石能源知识、技术,甚至部分装备和基础设施,令其处于可随时启用的状态,将有助于应对极端情况带来的风险。结语要顺利实现“
双碳”目标,需要统筹考虑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对高碳产业的淘汰和退出要充分考虑平衡总供给和总需求,实行差别化管理和渐进式退出,特别是把握好节奏和步骤;应合理评估和确定高碳资产折旧期限,谨慎预期替代技术进入市场的时间;要在5~10年的中短期尺度上具体地规划
碳达峰路径,在15~30年的中长期尺度上科学地谋划
碳中和战略;不仅要考虑不同人群发展的公平性,还要兼顾空间差异,谋求区域发展协同;不仅要顾及家庭、社区、企业、行业,还要顾及从地方到国家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多尺度、多目标协同。以“
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为中国迎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描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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