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是中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指引下,绿色产业的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对金融的需求日益紧迫。在所有碳金融市场主体中,金融机构扮演着多样且重要的角色,包括碳市场的做市商、碳资产的中间商、作为政府机构的碳资产运营平台,或联合相关企业成立碳基金等。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与交易所、碳资产开发咨询机构合作;设计碳交易金融产品,比如将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与碳市场相结合,甚至参与推动相关金融政策的制定。在由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特邀成员,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CCEF)理事鲁政委领衔的《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创新》一书中,对我国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市场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的实践我国试点碳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碳金融衍生品开发数量较少,还未形成真正的碳金融市场。但是随着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以碳减排指标、碳配额为标的,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对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探索。不过,大多的碳金融创新还都处于示范性质,形成规模化交易的尚不多,也并未形成标准化的交易体系。在我国试点碳市场的实践中,商业银行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可以分为碳金融基础服务、碳融资服务、碳资产管理服务三大类。
(1)碳金融基础服务碳金融基础服务是指支持碳金融市场运转的基础服务,包括银行端一站式开户、场内交易结算、交易资金监管、协议转让和第三方存管等。以兴业银行为例,兴业银行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七个碳交易试点地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与国家碳排放交易试点合作的全覆盖,提供碳交易制度设计咨询、交易系统开发、碳交易资金清算存管、碳资产质押授信、节能减排融资、自愿减排交易咨询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兴业银行在国内碳金融业务领域已经具有一定优势。兴业银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实现异地开户。2014年11月,兴业银行正式上线全国首个基于银行系统的碳交易代理开户系统,成为深圳排放权交易所首家利用银行网上平台进行碳交易代理开户的商业银行,参与碳交易市场的国内机构和个人可通过兴业银行个人网银直接开通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账户。(2)碳融资服务碳交易机制给碳排放配额赋予了直接的市场价值,实际上产生了一种新的价值不定的无形资产,由此催生了以碳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或与碳资产收益挂钩的涉碳融资服务,如碳抵押贷款、碳质押贷款、碳资产回购、碳债券等。①碳资产抵押、质押融资在试点碳市场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进行较多尝试的是提供碳资产抵押或质押融资。企业将自身碳资产或未来碳资产收益作为抵押或者质押,商业银行根据相关流程为其提供贷款,从而盘活企业碳资产,促进资金融通。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我国也有商业银行已落地全国碳市场配额抵押、质押融资业务。兴业银行全国首单碳资产质押贷款项目案例2014年9月9日,全国首单碳资产质押贷款项目在湖北签约。湖北宜化集团以自有的213万吨碳排放配额为质押,获得兴业银行武汉分行4000万元贷款。兴业银行通过对碳排放权进行价值评估,为湖北宜化集团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进行资金融通,盘活了企业的碳资产。
浦发银行国内首单CCER融资项目案例2015年5月,浦发银行与上海置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国家CCER质押融资贷款合同,该笔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是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簿系统上线后发放的国内首单CCER融资,交易双方完成了CCER在整个交易、融资环节的确权、估值、质押、放款等流程。全国碳市场配额质押融资业务案例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开市交易首日,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杭州分行分别为黑龙江省某热电联产企业、浙江省某环保能源公司提供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2000万元、1000万元。两笔贷款的贷款人均为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以企业碳排放配额作为质押物,兴业银行根据全国碳市场开市首日交易价格、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为企业核定碳排放配额质押额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指导下,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登网)进行质押登记和公示,有效打通了碳排放配额质押的各环节和流程,盘活了企业的碳排放配额资产,是碳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②碳资产回购碳资产回购业务是指碳资产持有者向碳市场其他参与方出售碳资产,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所售碳资产,从而获得短期资金融通。兴业银行碳资产售出回购业务案例2016年3月,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春秋航空和上海置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签署《碳配额资产卖出回购合同》完成50万吨2015年度碳配额交易过户登记,这是国内航空业参与的首单以碳配额为标的的碳资产管理创新业务——碳资产售出回购产品。春秋航空根据合同约定向置信碳资产卖出50万吨2015年度的碳配额,在获得相应配额转让资金收入后,将资金委托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进行管理。约定期限结束后,春秋航空再回购同样数量的碳配额,并与置信碳资产分享兴业银行对该笔资金进行财富管理所获得的收益。本单碳资产售出回购业务,既保证了控排企业可以无风险地完成履约,又可以盘活碳配额资产,在获得融资的同时,实现对碳配额资产的高效管理。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挥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各自的市场功能,实现共赢。
③碳债券碳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低碳项目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其核心特点是将低碳项目的碳资产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主承销首支碳债券案例中国第一只碳债券名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4年5月,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规模10亿元、期限5年的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主承销商为浦发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由中广核财务及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担任财务顾问。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形式,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发行人下属五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资产收益正向关联,浮动利率的区间设定为5~20个基点。(3)碳资产管理服务碳资产管理服务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机构,为客户提供碳信托、碳托管、碳拆借、碳理财、碳咨询等碳资产管理服务。而目前由于商业银行无法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其直接提供的碳资产管理服务的类型较少,主要的实践案例为碳资产结构性理财产品,其中涉及的碳配额资产也是采用第三方代持的方式。兴业银行碳资产结构性理财案例碳资产结构性理财是指通过为企业提供资金和配额组合运营管理,为企业提供可选择的结构性收益组成的金融理财产品。2014年11月,兴业银行成功落地国内首笔绿色结构性存款,由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在该行深圳分行认购1000万元。在获得常规存款利息的同时,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还将获得不低于1000吨的深圳市排放权配额。兴业银行碳资产结构性存款产品仍然以银行结构性存款作为基础产品,对企业到期的收益部分进行重新划分,将一部分利息收入转化为配额收益,并支付至控排企业配额账户。我国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的问题与建议(1)我国商业银行推动碳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第一,碳交易市场规模和成熟度有限,商业银行参与碳市场的基础不足。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基础是碳市场,目前国内碳市场成熟度有限,商业银行不敢贸然参与。从规模上讲,试点碳市场的发展规模仅局限于当地省市,难以为碳金融市场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持;全国碳市场处于启动交易初期,仅纳入发电行业,市场活跃度面临挑战。从制度上讲,初始配额分配是碳市场的重要环节,初始配额总量决定了配额的稀缺性,从而决定了未来碳配额的价值和碳价高低,因此,明确的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目标及相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对稳定市场预期十分重要,目前全国碳市场尚未对其进行明确。在全国碳市场运行初期,商业银行或持观望态度,有限参与。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对碳金融市场的认知理念有待提升,商业银行参与热情不足。一是金融监管机构对于碳市场的认知有待提升,也缺乏专业人才储备对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二是管理部门对碳期货规避风险、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作用不够重视。碳市场管理部门主张在碳现货市场基础成熟后再推出碳期货,因此国内碳市场仍以现货交易为主,并未进行碳期货交易。而EU-ETS的成功实践则是在市场启动伊始便将碳期货与碳现货协同发展,且碳期货的交易总量占总成交量的90%以上。三是碳金融政策激励措施不足。碳金融的发展需要财税、环保等各项配套政策的大力扶持。然而目前相关管理机构还没有出台系统性的引导政策,导致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外部激励动力不足,国内商业银行的参与热情有限。第三,商业银行无法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限制了碳金融业务的发展。全国碳市场建立之初市场波动和风险较大,控排企业风险管理的需求较高,而且非试点地区的企业对碳交易的认识较为局限,急需借助商业银行的服务来提升碳资产的管理能力。只有允许商业银行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才能更好地提供涉碳融资和碳资产管理服务。涉碳融资业务往往以碳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因此提供涉碳融资服务和碳资产管理服务的商业银行通常会持有相应的碳资产,产生风险敞口,能够参与碳市场交易是商业银行管理碳资产风险敞口的前提与基础。(2)对商业银行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的建议第一,加快健全碳金融法律法规,完善配额分配方式,稳定市场预期。一是推进碳金融市场相关立法建设,规范碳金融产品发展,并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二是碳金融创新需要较强且较完善的碳现货市场作为支撑,应设立明确的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目标及相应的动态调控机制,这是碳现货市场交易长期平稳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三是以发电行业为切入口,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并尽快将CCER等抵消机制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为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提供广泛的行业基础。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应提升对碳金融市场的认知理念,多方协作,推动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方面,相关监管机构可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碳金融市场业务的审批和监管能力。另一方面,在全国碳市场建设初期,循序渐进地开展碳期货交易,在碳期货的基础上进行碳金融衍生品创新并实现规模化,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创新提供合适的外部环境。这就需要生态环境部与“一行两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合作沟通,多方协作划定各自的监管职责,协同监管,使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规范化、低风险化。第三,适当放松机构准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尤其是参与碳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不仅可以为碳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流动性,强化价格发现功能、平抑价格波动,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金融机构开发涉碳融资等创新性的金融衍生品,有助于碳金融体系的深化和多元化发展。因此,建议碳市场放松金融机构准入,同时监管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如与财政部门、中央银行、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协作制定碳金融市场发展指引,对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进行税收减免等。
书名: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创新作者:鲁政委、钱立华、方琦上市时间:2022年4月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市场发展都已取得初步成效。而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将迎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变革,这意味着绿色金融的内涵将进一步扩展。为此,《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创新》一书对过去绿色金融政策与市场发展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同时展望了未来在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本书首先回顾了全球可持续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历程,以捕捉碳中和大趋势下的机遇与挑战,然后剖析了碳中和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概念与内涵,并介绍了国内外绿色金融的政策与标准,最后聚焦绿色金融市场助力碳中和的实践,展现了气候投融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可持续投资与ESG、绿色保险、碳市场与碳金融等领域的新发展趋势。Theend—往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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