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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0 目标”下中国碳金融业务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2022-05-24 12:26:23 编辑:双碳时间

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也是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和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

必将促进经济社会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

吴志勇吴亚敏袁闽川

针对中国碳金融业务现状和

碳中和目标下的发展进行深入分析

Q什么是“30·60目标”?A:习近平同志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在2030年前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30·60目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开展绿色低碳项目和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等,这将为金融系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中国碳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中国绿色金融自2005年起步

目前初步形成了

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多层次市场

"

从国内现状来看,2020年末中国绿色信贷余额近12万亿,存量规模高居全球首位。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2。

2020年底,中国形成了广东省、湖北省、福建省、天津市、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8个地区以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大高耗能行业为主,商业银行、企业、第三方碳排放资产管理机构、碳排放交易所四方共同参与的碳排放交易体系。

"(一)能源紧缺导致碳金融需求增加

能源作为一种国家战略性资源,给中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有效的保障。中国的资源分布多样化,且能源资源总量较大,但也存在着资源分布不均、人均资源量较少的现状。

同时,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高速发展阶段,也是一个高能耗发展阶段。中国政府不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大力支持可再生清洁能源发展,力求通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达到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

(二)“碳金融”为绿色产业转型发展带来新机遇

作为推动中国碳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碳市场建设始终处于“聚光灯”下。

近年来,碳市场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排放报告、排放核查和交易结算、登记等环节的实施细则不断推出,碳市场建设配套机制进一步健全。福建省已经形成了以碳排放交易权、用能权、排污权、林权等为主的环境能源交易平台,将节能减排量和生态环境的增量资源量化,创新金融产品,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转型的动力。

(三)中国碳金融市场潜能大,话语权有提升空间

中国碳排放处置和金融服务的市场潜力巨大,从相对值上看,中国达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占比超过世界总量的30%。

中国碳金融市场的规模和质量均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到碳金融服务中,国内碳金融市场不断发展成熟。中国在碳金融全球规则制定方面的参与度还不够深入,在碳金融市场的话语权不足,没有实质上的规则制定权和价格话语权,还处于碳金融服务交易的低端,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四)中国碳交易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和完善

发达国家每年要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平台实现大量的碳交易。虽然中国多地已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碳金融服务体系。

二、中国碳金融业务发展存在的挑战法律和政策不够完善

中国碳金融业务发展环境不够完善。

1.法律体系还不健全

中国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碳排放碳交易的法律与法规,但是相对于整个碳金融交易市场,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碳金融服务的法治体系还不健全。

2.信贷政策不完善

对于积极参与低碳经济的企业,政府没有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大多数企业认为执行节能减排会提高公司运行成本、降低收益水平、加大风险,这制约着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持续发展。

金融市场融资缺乏有效的途径

中国金融机构对碳金融服务采取了多种探索模式,碳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相对滞后,导致商业银行在开展碳金融服务时无法有效分散风险,这一方面提升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其服务碳交易主体的主动性,导致碳金融服务需求与供给错配。金融机构碳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不足。

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体系尚不健全,

尚未充分反映碳中和的要求

中国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完善,气候风险信息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待加强。

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碳信息披露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部分企业缺乏碳排放和气候信息披露意识,二是碳排放统计和信息披露能力不足。

碳金融创新力度不足,人才培养还不到位

金融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一方面是不断完善的金融创新体系,另一方面是不断优化的金融人才培养机制。

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产品创新时会更多地考虑风险控制方面的问题,需要将国外的先进做法结合中国国情、金融市场发展特点进行转化。

国际合作交流有待持续深化

国内碳金融服务和碳市场建设机制不断完善,但国际交流合作有待深化。加强中外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交流合作对中国碳金融业务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中国碳金融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01健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

中国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应借鉴欧洲先进的法案和制度,结合中国国情和地方具体情况,出台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

02完善政策协同机制

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具有范围广、要素多、差异大等特点,需要政府部门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各机构、各层级的政策协调力度。通过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财政贴息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等方式,因地制宜强化金融、财政、税收、资源、环境等政策协同效力,完善绿色金融市场机制。

03完善碳金融市场风险监管机制,优化碳定价制度安排1.建立碳汇技术标准体系

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的创新研究,积极探索从增量碳汇计量到存量碳汇计量的转型。

2.建立碳金融服务体系

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林业碳汇相关政策、资金扶持,对碳融资进行贴息、担保、补贴等,加大对低碳产业融资支持。

3.健全碳金融监管机制

首先,要做好跨区域联动监管,关注国内外碳金融市场联动风险。其次,要做好跨市场联动监管。最后,要针对国内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市场的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04推进平台中介建设,提升碳交易市场效率1.统一碳交易市场行业标准

一方面,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准入、动态监测、退出机制等,构建一个专业高效的碳交易平台;另一方面,以产业链模式,拓宽碳交易金融服务模式。

2.提高碳交易市场的透明度

优化碳交易的市场机制,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原则。

3.加快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支持高校建立海洋碳汇研究实验室,为中国抢占海洋碳汇国际标准制高点贡献科研力量。二是采取“引进+培养”的模式加强碳金融服务专业人员配置。

05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融资合作

中国应积极与国际双边及多边机构开展气候融资合作,提升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绿色金融的影响力,缩小中国和国际在气候融资方面的差异。此外,福建可结合自身丰富的海洋资源禀赋,实施海洋碳汇战略。

一是建立“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碳汇推广交流中心”,拓展地缘政治影响力;二是利用厦门国际海洋周平台,打造“海洋碳汇国际论坛”,增强海洋碳汇国际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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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展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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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机遇 金融 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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