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石太峰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第六次会议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自治区碳大丰区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碳达峰计划。 《碳中和“1+N+X”政策体系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碳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会议要求,正确处理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确保推进碳峰值和碳中和的方向和方法正确。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树立制度观念,合理分解目标任务。要坚持保压为主,节约为主,优先保障优质工程建设。坚持先站后破,扎实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现有燃煤发电机组柔性改造,科学规划先进燃煤发电机组建设,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快新能源规模化、高比例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深度调整产业结构,严把项目准入点,稳步做好高碳产业替代工作。深化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进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碳减排,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加强企业和园区循环改造,有序推进煤炭减量化和替代,加快绿色低碳建设。 ——城乡低碳发展,构建绿色高效交通体系。巩固和提高生态碳汇能力,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按部门、行业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加快建立碳峰值碳中和体系框架。抓紧制定出台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规划规划和配套政策。
关注“双碳时间”公众号,获得一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