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为应对和妥善解决汞污染问题做出更多努力。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汞(水银)及其化合物广泛应用于化工、仪器仪表、电池、照明、医疗器械等领域。但汞释放到环境后将长期存在,能够通过大气长距离传输,经生物累积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为有效应
2020年中国将淘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下称《水俣公约》)要求的含汞电池、荧光灯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同时VCM(氯乙烯,会产生含汞废水)生产行业实现单位产品的使用量在2021年降低50%(2010年的基础上),到2032年将关停所有原生汞矿的开采。《水俣公约》生效在即,7月20日上午,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余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