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银行竞争、卖空机制与企业融资约束”中期研究成果,项目编号为[21BGL084])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趋势金融支持体系更加完善中央政府层面: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偏向长效机制。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制定统一的、适应“碳达峰”要求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凸显绿色金融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作用。同月,中国人民银行易纲行长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提出,完善以碳中和目标为约束条件的绿色金融标准将是中国人民银行未来的重点工作。陈雨露副行长撰文表示,将构建新能源发展和能源供给体系战略调整的金融支持体系。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的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已经初步确立了包含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等三大功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以及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等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202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纳入金融机构评级。地方政府层面: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偏向操作指引。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出台,成为国内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
《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颁布,提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绿色金融和推动建设国际绿色金融中心。上海市提出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促进上海和长三角金融和绿色资源有效结合,创新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6月,《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颁布,作为深圳市贯彻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的重要举措。绿色融资需求持续高涨从投资总量看,资金供给压力空前。一些国内外主流机构的测算结果表明,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所需资金投入规模为150万亿~300万亿元,这意味着每年需要投资3.75万亿~7.5万亿元。从投资转型看,政策引导压力较大。中国人民大学赵锡军教授对金融支持和碳达峰、碳中和关系进行如下假设:实现“碳达峰”目标,意味着绿色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达到50%;实现“碳中和”目标,意味着绿色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达到100%。参照2020年社会融资规模结构情况,以实现“碳达峰”目标为例,需要将绿色贷款余额占比从2020年的6.9%提升到2030年的50%,即未来十年内每年需要完成7.45万亿元存量贷款的绿色化;需要将绿色债券余额占比从2020年的1.1%提升到2030年的50%,即未来十年内每年需要完成3.6万亿元存量债券的绿色化。此外,还有37.45万亿元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承兑汇票和股票融资需要在未来十年内完成50%占比的绿色化调整。
上述结果还未考虑社会融资规模增量部分的绿色化调整。金融科技功能日渐凸显当前,金融科技企业深度参与绿色金融实践。以蚂蚁集团为例,支付宝在App内开通“碳账户”,用户可以通过“蚂蚁森林”载体观测交易行为的碳排放;网商银行面向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低于市场化水平的发行利率,成功发行首单20亿元支持小微绿色发展的信贷资产流转计划;蚂蚁聚宝与基金公司合作,引入绿色产业基金。以京东集团为例,京东物流联合九大品牌商共同推出“青流计划”,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减少供应链中的一次性包装纸箱使用量,推动供应链绿色化。海外市场方面,美国卫星成像公司利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解读卫星数据,低成本获取地球自然资源演变的实时信息,叠加卡内基研究所收集的秘鲁森林激光雷达(Light Detection and Ranging,LiDAR)数据,进而绘制出碳排放的空间地图。未来,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领域将有更多应用场景。例如,绿色数据统计、监测和报送,以及用户绿色画像、绿色资产交易、绿色资金使用情况追踪、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风险管理等,潜在用户覆盖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等部门。
金融科技应用不仅为金融机构从事绿色金融业务带来了效率、成本、安全和数据真实性等方面的改善,而且也为金融监管在标准推广和反洗钱等方面提供了更加高效的服务。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面临的挑战金融监管机构方面,绿色项目识别难度较大企业“漂绿”动力十足。企业“漂绿”行为复杂,易于打击社会公众碳减排热情,导致低碳产业出现信任危机。现实中不少企业编造绿色低碳计划,申请绿色信贷和发行绿色债券,但实际仍从事高排放、高污染业务。根据《南方周末》“漂绿榜”的总结,企业“漂绿”表现至少包括公然欺骗、本末倒置、政策干扰、声东击西、故意隐瞒、空头支票、双重标准、前紧后松、模糊视线和适得其反等十种类型。绿色业务认定标准不统一。与绿色金融业务相关的标准,如环境数据信息标准、环境效益计算标准,以及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项目认定的方法和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如不同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相关数据,其定义和格式标准并不统一,时效性也不一致。
又如,目前环境效益测算缺乏统一的计算标准,不同机构采用不同方法测算,结果自然不同。环境数据信息质量不高。例如,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填报不甚规范,异常数值或空值现象不少,中小企业排污数据质量更差。又如,企业能源消耗数据总体披露比例过低,空气质量数据和污染排放数据披露时间过短等。实体融资企业方面,绿色资金申请难度较高绿色金融支持项目标准变化较快,企业难以掌握。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为例,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相比,增加了绿色农业、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产业类别,增加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绿色项目和农村地区清洁供暖绿色项目等,删除了煤炭等化石能源生产和清洁利用项目类别,对绿色装备制造业的支持从生产端扩展到对贸易活动等整体产业链的支持。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相比,分类层级增加到四级目录,分类逻辑调整到与国际主流绿色资产分类标准一致,增设技术筛选标准和详细说明。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制定涉及诸多监管部门,不少企业难以动态跟踪政策变化。大量未贴标的“实质绿”企业债券未能获取优惠政策。“实质绿”企业债券为推动低碳转型作出积极贡献,但制度设计层面未能获得相应的金融支持。根据绿色金融委员会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发布的《2020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情况报告》,2020年未贴标的实质绿色债券规模近1万亿元,相当于贴标绿色债券的4倍。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多因素共同导致的。
【腾讯文档】6319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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